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 home申請公告Announcement綠色工廠用水回收率申報

綠色工廠用水回收率申報

綠色工廠獲證廠商 用水回收率申報流程
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綠色工廠標章獲證廠商,如有用水回收率申報需求,應於獲證後30日內,提交「用水回收率申報需求申請單」,作法如下:


備註:標章效期起始日在112年12月1日~113年8月31日者,應於114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請,
   並提供112年用水資料或查證聲明書。


申報需求申請單檢附資料,請以郵寄方式提供紙本;如採取書面資料查核,檢附資料請額外提供電子檔。
承辦單位: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
  窗口:鐘萱 工程師
  電話:02-2784-4188 #5252
  信箱:bearchung23@ftis.org.tw
  地址:台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98巷39弄14號1樓